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印发《德宏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至2020年)工作方案》,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工作。
《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德宏州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兑现对全州人民的庄严承诺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方案》要求,一是聚焦突出问题。聚焦扶贫攻坚各责任主体履职的监督,严肃追究问责;聚焦扶贫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坚决惩戒遏制;聚焦扶贫脱贫不良作风不含糊,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二是压实各级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督促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三是提升治理成效。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专项治理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相结合,同专项整治“村霸”“恶霸”相结合,与扫黑除恶、整治涉黑腐败等问题相结合,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
《方案》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要求,盯紧盯实专项治理落实工作,把发现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关键举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抽查,以此带动治理工作系统推进。县市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每年组织开展1次自查自纠,每次集中开展自检自纠时间不少于1个月,在当年7月底前完成。州级每年开展1次检查,时间不少于1个月,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每年迎省重点抽查1次,时间不少于1个月,当年9月底前完成。(岳月补旺 冯怀云 聂文娟 董书寿 沙正本 张波)